万历十五年,正月初三。广州,市舶司。
张忠坐在后堂的太师椅上,面前摊着一封信。信是腊月二十八从北京发出的,日夜兼程,初二的夜里送到了他的手上。信封上压着司礼监的戳子,火漆完好。他拆开的时候手很稳,看完之后手还是很稳,但他把信放在桌上的时候,脸色微微一变。
信是张诚亲笔写的。不长,只有几行字。意思是——三法司会审的案卷已经调阅完毕,亓官玉一案,证据不足。私采矿山查无实据,聚众扰民查无实据,图谋不轨查无实据。唯一能坐实的,是他抗辩圣旨,但圣旨本身有瑕疵。
云浮矿的批文给了陈家,而陈家在洛溪浦买地的事已经被人翻了出来。皇帝不想把事情闹大,三法司也不想。张诚在信的最后写了一句:“稳住局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亓官玉可暂回平民身份,发还原籍,不得再入岭南。”
张忠把信合上,塞进袖子里,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他在广州当了五年的市舶司太监,管着对外贸易,管着洋船进出,管着澳门那边的葡萄牙人。
五年来张诚交代的事他一件没办砸过,唯独亓官玉这件事,他插不上手,伸不进脚,眼睁睁看着它从一个商人的冤案变成三法司会审的大案。
他睁开眼睛,窗外是市舶司的大院。院子里种着几棵榕树,气根垂下来像一绺绺灰白的头发。几个小太监在廊下扫地,扫帚声沙沙的,一下一下的,像是在替他数日子。
“来人。”他喊了一声。
一个小太监跑进来。
“公公有什么吩咐?”
“备船。去肇庆。”
正月初五,肇庆。两广总督府。
张忠到肇庆的时候,吴文华正在后堂看三法司的会审案卷。案卷是刑部主事差人送来的,厚厚三大本,每本都写满了批注。
吴文华看了三天了,越看越觉得荒唐。亓官玉被发配,陈家全身而退,一个戚继光的亲兵队长在琼崖差点被人灭口,而陈家连一根毫毛都没掉。
“总督大人,市舶司张公公求见。”师爷走进来,声音压得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