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9章 故宫的记忆

内地的卫生管理部门批准了麒麟医药公司的奥美拉唑在内地上市的申请,奥美拉唑正式成为了在国内生产销售的药品。

2月12日,周四。

奥美拉唑也在欧洲的瑞典被批准上市。

同时,阿斯特拉医药公司也成为奥美拉唑在瑞典医药市场的经销商。

之前跟阿斯特拉公司签订的关于奥美拉唑的研发管线转让协议,付款是一次性的,并不像前世在新世纪出现的那种带有里程碑条款内容的合同。

现在的里程碑条款,还仅仅出现在那种基础设施,像公路施工的领域的合同中,在医药领域还没有出现。

季宇宁前世参与的医药行业研发管线的转让协议,全部都带有这种里程碑条款。

所谓里程碑条款,就是之前有一个先期的费用,大约占10%,后面的按照里程碑条款付款,实际上就是药物研发管线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对于该药品未来的博弈。

如果这个药品将来成功上市了,销售很火爆,那么原来的研发者也不会吃太多的亏。那个药物的受让方,仍然要分给对方很大一部分收益的。

当然现在研发管线的转让协议中,没有里程碑条款,对于季宇宁是非常有利的。他实际上仅仅付出了几百万美元的全部转让价款,就获得了这个未来很可能最高达到60亿美元的年销售额的药品的所有权。

这自然对于阿斯特拉公司,也是很不公平的。

所以他和阿斯特拉公司又达成了一个协议,就是阿斯特拉公司获得该药品在瑞典国内的经销权,当然获得这个药品经销权利的前提条件,就是这个药品必须在瑞典国内获得上市的批准才行。

对于阿斯特拉公司来讲,获得这款药的经销权,等于是变相多了一些补偿,但实际上这对于季宇宁的麒麟医药却是更加有利的。

因为能够获得瑞典国内的新药上市批准,对于这款药下一步在整个欧洲以及北美的获准上市,是非常有利的。

2月12日,同一天,麒麟医药公司和内地的卫生主管部门签订了在内地京城设立合资麒麟药厂的协议。

这家药厂的位置,将设在京城目前正在建设的方家庄住宅小区的南侧三环路之外。

未来的这家合资药厂,将获得生产奥美拉唑的授权。